开店乐

开店乐电子商务研究 KaiDianLe.Com

网站地图 :

  搜索:

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竞业禁止条款是否有效

   提问:“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技术人员,两年前进入该国有企业时,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其中有一条款规定,如果我离开该单位则在两年之内不得到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与原单位相同的工作。现在我想离开原单位另谋出路,请问该条款的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文章来自:开店乐电子商务研究KaiDianLe.Com

  解答:“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竞业禁止”条款。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期间和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劳动者也不得自己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从竞业禁止的概念来看,竞业禁止的作用主要在于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的一段时间内,用人单位禁止劳动者从事某项业务或工作。
 
  依据有关法规和具体实践看,单位在运用竞业禁止条款时,要遵循公平原则,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因为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劳动者作为一个专业人员,他所擅长的正是原来所从事的职业,但是一旦签订了含有竞业禁止的协议,就决定了劳动者在若干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他所擅长的职业,而劳动者一旦离开了原用人单位,又不能从事其擅长的职业,今后的生计必然要受到影响。如不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经济补偿,既不符合对等原则,又侵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自由择业权等公共政策,而且依据有关规定该保密措施也可能是无效的。在《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竞业限制条款一般应包括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期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法,违约责任内容。但与竞业限制内容相关的技术秘密以为公众所知悉,或者已不能为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不具有实用性,或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单位未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受到显失公平的待遇及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禁止。”《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从上述两个规定看,是否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是竞业禁止条款是否生效的前提条件。所以,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是否生效要看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同时,竞业禁止条款所限制就业的时间应当合理,如果规定的时间太长,既会导致人才资源的不合理浪费,又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必须支付高额补偿金),一些国家通常规定为一年(如比利时),有的规定为半年(如英国),这可以根据各国不同的情况以及须保守商业秘密的特点来决定,但绝不能过长。我国在《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也对竞业禁止的时间规定为不超过三年。

  如果您与单位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符合有关规定,您就应该遵守。 ”

【日期:2006-10-21】【作者:不祥】【转载自:开店乐】

相关文章:
 最好的网上开店系统:凡人网络购物系统免费下载
 “竞业禁止” 勿越雷池
 竞业限制只是“常规武器”
 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不签“竞业禁止”合同就不能走?
 该企业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小王没有约束力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
 企业强迫劳动者签“竞业限制协议”违法
 商业秘密的认定与竞业禁止
 竞业限制补偿标准成为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焦点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金争议
 《劳动合同法》出台 “竞业限制”改变职场规则
 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岂能乱用
 竞业限制不是“单向道”
 单位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是否也能不履行协议?
 拒绝补偿金还要遵守竞业限制吗
 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离职后“一定时期内”不得到其他单位工作,期限不得超过3年
 人走茶不凉——解读竞业限制的政策规定
 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员工离职后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不履行已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职工可以不执行原先的协议吗?
 吴世雄任易趣CEO 不受竞业禁止协议约束
 营业秘密与竞业禁止条款实务解析
 论违反竞业禁止的商业侵权行为
 竞业禁止纠纷审查的几个主要方面
 通过一起竞业禁止纠纷案看相关司法程序
 竞业协议,公司能否单方解除?
 违约金、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条款的法律依据和问题
 违反竞业限制如何追讨责任
 竞业禁止的法律问题
 竞业限制的赔偿金计算方法?
 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的关系
 什么是竞业避止合同?
 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竞业禁止条款是否有效
 竞业限制条款须公平
 员工跳槽并不都要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限制规避风险的“双刃剑”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给多少合理
 保密合同,须关注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期
 杭州破获亿元侵犯商业秘密大案
 中国侵犯商业秘密第一案终审维持原判
 企业如何约定商业秘密?
 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可以作出约定,但不得超过6个月
 跳槽泄漏商业秘密
 职工侵犯商业秘密权的法律问题
 用人单位能否在合同期满前的三四个月里调整掌握商业秘密职工的岗位?
 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哪些
 如何防止商业秘密被侵害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怎么办?
 劳动关系面临商业秘密保护考验
 掌握单位商业秘密 离职要按约定保密
 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问题
 在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何种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
 什么叫商业秘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自治———保守商业秘密之脱密措施
 不可言说的商业秘密
 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复
 不加密就不是商业秘密吗?
 侵犯商业秘密 赔偿200万元
 跳槽泄露商业秘密 被判赔偿单位九万
 商业秘密被侵害可以申请仲裁
 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保护
 侵犯商业秘密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某机械制造公司诉林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职工未解除劳动合同又与别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泄露商业秘密
 职工受聘其它单位,违反保守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约定
 劳动者跳槽带走商业秘密,给原单位造成损失
 企业如何用法律保护商业秘密?
 12万元!一位赴台罹难人员家属获赔
 80后职场新人莫对理财说不
 夫妻闹离婚保险也烦心
 住院医疗保险赔付案引争议
 保险市场瞄准“银发”商机
 15万理赔泡汤!只因他人代签保单
 重庆女子为骗77万保险 结婚8天谋杀亲夫
 定损相差十余万!宝马车主怒告保险公司
 行内人揭开“车险理赔”背后保险诈骗黑幕
 一场由“挂床”住院引起的赔付官司
 保险公司如此要求是否合法?
 自残眼睛!只为骗取保金
 交养老保险出了稀奇事!一个人要交三份险
 保险公司填错保单14年后成被告
 大货撞裂房屋 肇事车和保险公司互相推脱
 车主心寒!保险公司“逼”着用副厂配件
 欺诈方式骗贷19万买车 保险公司“买单”赔偿1/3
 新车被盗 保险公司却拒赔
 外企讨好员工出奇招 为员工配偶及子女买保险
 保险公司 14年后为失误埋单
 保险机构A股大额投资分析报告(下)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金融监管变革历程
 IAIS北京年会: 一次难得的契机
 保险十一五规划:提升股票投资比重

版权所有:Kaidianle.Com  联系方式:Shnxn@Yhaoo.Com.Cn 京ICP备06028743号 在线留言